【本報訊】近月多次有分店被追欠租的化妝品連鎖店「卓悅」,其位於佐敦新寶廣埸地下的分店,亦被指控欠租四個月,連同利息雜費等,欠款總額逾一百二十三萬元。業主已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卓悅繳清欠款外,更要求收回舖位。
原告為電藝發展有限公司,被告是卓悅化粧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入稟狀透露,原告在一八年五月與被告訂立三年租約,以月租三十三萬八千元,將位於佐敦道新寶廣場地下一個舖位給被告,被告亦要負責支付政府差餉。
原告指稱,被告自今年一月起無再支付租金和差餉,原告曾因社會事件及經濟低迷,曾於去年九月底至今年三月把月租減為三十萬元,而今年三月底至七月底更把月租減為約二十五萬元。由今年一月底至五月底,被告所欠的租金、差餉、雜費及利息等共逾一百二十三萬元。案件編號:HCA 67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