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公帑逾八百億元的保就業計劃下周一(25日)起接受申請。勞工及福利局昨日公布首階段申請細節,申請的企業要確保在六至八月的受薪僱員人數,不能少於申請月份,違反承諾的僱主會被罰款,罰則會以公司規模及「不足的人頭數」計算,即規模愈大、員工流失人數愈多,罰款會按比例增加;若總薪金支出低於政府發放的補貼,政府亦會取回有關差額。有議員批評計劃無限制減薪是最大漏洞,又指罰則阻嚇性低,企業裁員一兩成後,扣除罰款仍有相當大的補貼,促請政府以刑事罪行起訴涉嫌詐騙的僱主。
保就業計劃讓參加的公司選擇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其中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以作為領取津貼員工數目的標準,每名員工每月可獲最多九千元的補貼,但要承諾不裁員及領取津貼的員工數目不能少於申報的員工數目。勞福局解釋,僱主承諾「不能裁員」的意思,是要確保六至八月的受薪人數,不能少於申報的受僱人數,又強調只要僱主有為員工作強積金供款,而這些戶口在三月三十一日前已開設就可以。他解釋僱員數據以三月劃線的原因,是因為僱主已不能調整工資和人數等,形容是「歷史的一部分」,初步構思第二期補貼、即九至十一月也很大可能參照相同的數據。
負責計劃的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指,三月份的員工數目可包括無薪員工,但領取津貼時則不可以,即正放取無薪假的員工有望可以「出番糧」。不過,該處指明有罰則,罰款額主要由公司規模及僱員減幅釐定,公司規模分為五級,由少於十人或五百人或以上,罰款百分比則由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八十不等,則規模愈大的公司,罰款額則愈多。為加強監察,該處日後會公開申請公司的名單、僱員人數和金額等,又預計計劃的行政費用不多於一億五千萬元,佔整體開支約百分之零點二,當中包括代理人服務費、秘書處員工費用等。
受政府委託作計劃代理人指,將會在補貼發放前審查所有申請,更會上門審核高風險申請者,當中包括正辦理破產的申請人。而在補貼完成後,他們亦會抽樣審查所有申請人的資料。而政府有權在兩年內翻查有關紀錄,提醒僱主保留所有遞交的文件兩年。
被問及參加計劃的公司即使裁員一至兩成,罰款額只佔補貼額極小部分,會否成為漏洞時,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強調,相關罰款並非懲罰,而是僱主「冇攞晒」資助,被當局「攞番啲」抽起,又指若訂立的罰則「太辣」,有機會令企業卻步。
至於措施未有限制減薪,他表示現時無法預計各個行業未來三個月的營運環境,因此政府不會就每間公司薪酬政策的變化,判斷減薪是否合理,又指若有「孤寒」僱主減薪,員工可能會流動到其他公司,屆時該僱主就會遭受懲罰。
工聯會議員陸頌雄批評,罰款的阻嚇性太低,僱主裁員候補貼仍「除笨有精」,形容是一大漏洞,認為要讓裁員的僱主「嘔凸多啲」,施加更多壓力,並建議政府設舉報制度,適當抽查申請人,並以刑事罪起訴沒有主動呈報有人員流失的公司。他又批評計劃沒有限制僱主減薪是最大漏洞,擔心有僱主將會肆意扣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