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歲的孿生兄弟,去年九月七日凌晨破壞輕鐵濕地公園站的設施,他們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昨在屯門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指兩名被告破壞公共交通設施,對公眾構成不便,案情嚴重。裁判官寄語兩名現懷疑患癌的被告不應以暴力方式表達訴求,考慮到他們認罪,並已經賠償港鐵的損失逾二十三萬元,最終判他們各入獄七星期。
兩名被告分別是梁浩朗及梁梓朗。案情指,當日凌晨約一時許,港鐵職員透過閉路電視,發現有蒙面人破壞輕鐵天秀及天悅站,於是報警。警方接報到場,先後拘捕兩名被告。閉路電視拍到他們用錘子損毀多部八達通機、單程票售票機及資訊顯示屏。
弟弟梁梓朗當場承認犯案,並帶警察找回逃走時棄置的錘子,他其後在錄影會面中招認,受在逃人士招攬犯案,由對方提供錘子給他,但對方沒有給他酬勞,他否認與其他輕鐵站被破壞案有關。至於哥哥梁浩朗被捕後則保持緘默。
辯方律師早前求情時表示,兩名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事後已深感懊悔。律師透露,兄長梁浩朗原本在專上學院修讀影視及攝影課程,但因父親於一八年患上鼻咽癌,當地盤工的母親又年事已高,並曾因工傷斷手,他因此決定輟學工作養家,他最近亦出現流鼻血的狀況,醫生懷疑他亦可能患癌。
另外,弟弟梁梓朗亦基於不明原因,小學開始腿部便出現骨枯,導致長短腳及行動不便,故即使其父患癌,家人仍堅持要他繼續設計課程。他最近因大便出血,亦被懷疑患癌須接受檢查。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父親患癌,只得母親照顧家庭,而且他們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他們事後深感後悔,冀法庭輕判。案件編號:TMCC 18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