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片逼前女友辭職 文員囚3個月

【本報訊】男文員與女友分手後,不滿前女友與另一男朋友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竟以發布自己與前女友交往時拍攝的性愛片段截圖作要挾,要前女友辭職。前女友受驚下報警求助,涉案文員被捕後,昨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告求情時聲稱因愚蠢而犯案,惟裁判官斥被告的行為令事主驚恐,其手段十分無恥,故不會考慮判被告社會服務令及緩刑,最後判被告即時監禁三個月。

三十五歲被告徐俊輝被控於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威脅女子X會使其名譽遭受損害,即發布他們二人的性愛錄影片段予其他人,意圖導致X選擇辭職。案情顯示,被告與X自一六年開始拍拖,但至一八年四月分手。一個月後,被告從他和X的性愛錄影片段中截圖,並以此威脅X辭職,否則將性愛截圖發布予他人。X決定報警處理。

求情指已婚 重犯機會低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明白到自己在處理男女關係上出錯,而他已於一八年底結婚,他跟妻子感情穩定,相信他重犯機會低,冀法庭判處監禁以外的懲罰。惟裁判官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須判即時監禁。案件編號:WKCC 12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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