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網媒記者早前採訪示威活動期間,在拍攝直播報道時向兩名執勤的傳媒聯絡隊女警員,疑作出言語上的性騷擾。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港區婦聯)昨日就事件向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投訴,強烈要求平機會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第六十四條履行法定職能及權力,就事件立即展開調查及嚴正處理,監察網媒或自稱網媒機構制訂行為指引及守則。
港區婦聯一行六人昨午到平機會投訴,高舉寫有「譴責網媒歧視及性騷擾女警,要求平機會調查及嚴正處理」標語。港區婦聯副會長陳曼琪表示,就事件收到不少女性投訴,稱記者的言論令她們感到冒犯。陳直斥記者言論惡劣,非道歉能了事。
陳又要求平機會向社會發放明確訊息,對任何形式的性歧視及性騷擾零容忍,檢討現行的《性別歧視條例》,以杜絕任何人在網上公開及惡意對女性作性騷擾,並為網媒制訂行為指引及守則。另外,團體公民力量四名成員昨早到灣仔記者協會請願,促請記協譴責相關記者的行為,又認為政府應加強監管記者證發牌制度,訂立記者註冊制度,避免有人濫用記者身份做出失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