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冠肺炎肆虐全球,海外升學保險能為留學生提供哪些保障尤其受關注。消費者委員會檢視市場上十間保險公司提供的十二個海外升學保險計劃,發現不但保費和保障額等差異頗大,合理賠償的條件和限制亦不盡相同,如限制回港覆診期限為回港後六十日或九十日,而各計劃就「傳染病」的定義未必相同。消委會建議,消費者購買前最好先向保險公司了解清楚,以免索償時發生爭拗。
在是次調查中,部分保單條款有就傳染病導致的損失提供保障,但各計劃對如何界定「傳染病」就有分別。例如有保險公司將「傳染病」定義為「任何一種被公布及被當地政府要求實施隔離的疾病」,亦有定義為「任何被世界衞生組織宣布由人傳人感染及已在有關當地人口中廣泛傳播的傳染病」。
此外,受保人就讀海外學院所處的城市若出現「傳染病」,有兩個計劃不會提供保障,四個會承擔受保人因感染傳染病而引致的醫療費用,其餘只提供回港覆診,或取消、中斷學業的保障。儘管大部分檢視的計劃均有對學業取消或中斷作出賠償,但有保單列明,受保人於出發前一周內,目的地發生不可預見的「傳染病」,導致學業取消,才有機會獲得賠償。
消委會提醒,購買保單前應向子女即將入讀的學院查詢,對留學生所配備的保險有無特定的要求及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