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皇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去年初入稟高院,向星美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星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東覃輝,追討一筆據一六年簽訂的孖展合約及擔保合約而借出的欠款,本金連利息超過三億元。
高院原訟庭今年一月批准英皇證券申請,委任臨時接管人,接管兩間被告公司及覃輝用作抵押的近八億三千萬股星美文化旅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星美文化」)的股份。臨時接管人其後指星美文化現時管理層對查詢完全置若罔聞,昨要求法庭頒令撤換星美文化的董事,法官押後判決。
星美文化昨缺席聆訊,英皇證券的大律師有出席聆訊,並支持臨時接管人的申請。臨時接管人的大律師表示,法庭只在情況極特殊及有絕對需要時,才會插手干預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安排,星美投資及星美控股集團是用星美文化的股份作為孖展合約的抵押,而抵押合約表明,英皇證券有權委任董事入星美文化,但星美文化現時的管理層,對臨時接管人的查詢等完全置若罔聞。
臨時接管人的大律師續指,星美文化向其他股東無償發行新股的行動仍繼續,抵押給英皇證券的股份原本佔全公司超過六成股權,現在已跌至僅佔約五成股權,嚴重削弱英皇證券的利益。案件編號:HCA 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