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串謀獲試題蕭源還押候懲

著名中文科補習導師蕭源,被指串謀兩名擔任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口試主考員的大學同學,分別向蕭洩露試題和評分準則,蕭昨在屯門法院被判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另兩人各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裁判官斥蕭等三人的行為嚴重打擊文憑試制度的公平公正,又指蕭為生意而「拉身邊嘅人落水」,因案情嚴重,會判監以收阻嚇之用,下令把三人還押至五月二十五日候懲。

兩大學同窗洩試題及評分準則

本案共有四名被告,包括蕭志勇(即蕭源,四十二歲)、張國權(四十三歲)、吳宏樑(四十三歲)和蕭的妻子蔡盈盈(即蔡怡,三十三歲)。蕭和蔡在案發時是現代教育的中國語文科導師,張、吳則為中學中文科教師。他們最初被控合共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其後因終審法院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涵蓋使用自己的電腦和智能手機作案的情況 ,控方再改控他們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

控方案情指,張、吳先後於一六和一七年,獲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委任為中文科口試主考員,其中張在一六年三月十日至廿二日期間,七次在開考試前,用WhatsApp將試題發送給蕭,蕭隨即在Facebook公開試題。吳則在一七年三月四日,出席考評局的簡介會後,用WhatsApp向蕭傳送有關簡介會內提及的評分準則,讓蕭完成口試應考策略的講解。至於蔡則於一七年四月五日擔任中國語文寫作考試的監考員時,到洗手間用短訊將試題告知蕭。

裁判官裁決指,張和吳身為主考員,負有保密責任,但他們的行為卻令公眾有「感知上的不公」,失去對考評局的信心,他們的洩密行為令人咋舌,屬嚴重瀆職。張和吳在案發期間,分別主動向蕭洩露試題和評核準則,明顯他們與蕭早有協議,故裁定三人罪成。

蔡怡獲釋 官指因控罪不適合

裁判官判蔡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時指,她只是監考員,其行為與濫用職權有距離,蔡將試題傳給蕭時,考試已開始,對考生幫助不大,最適合檢控蔡的控罪是考評局條例下的保密法,但該條例檢控期限已過,蔡怡最終獲釋。

考評局回應裁決表示,所有獲考評局委任或聘用的考務人員,必須把在履行職務時所獲悉的一切事宜保密。考評局十分重視公開考試的保密與公平,設有嚴格的機制,並與廉署定期審時公開考試的工作流程,以加強防貪措施。案件編號:WKCC 255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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