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消防總隊目否認非禮 稱曾幫X撥面部污漬

【本報訊】消防總隊目陳耀康被指在半年間,先後在消防處總部、三間消防局及流動指揮車內非禮兩女下屬案,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他矢口否認曾非禮兩名女事主,堅稱不明白她們為何作出這些指控,但表示過去曾多次較為兇惡地提點過她們。控辯雙方舉證完畢,今日將作結案陳詞。

五十二歲被告陳耀康,被控於一八年八月至一九年三月期間,五次非禮和三次襲擊X,以及一次非禮Y。女事主X和Y同為消防隊目(控制)。

指曾兇狠斥責兩事主

陳供稱與X是普通朋友,與Y則是純粹同事關係,他連對方的電話號碼都沒有。對於一九年三月十七日,尖沙咀消防局的升降機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疑觸碰X的頭髮及下巴,陳稱當時見到X的面部好像有污漬,遂伸手幫她撥走。

陳憶述被指案發的期間,他曾經罵過X及Y。其中在一八年十月,他即將調離消防處總部通訊中心,期間Y將他的「茶水間帳戶」內的結餘交給他。陳對於Y擅自刪除戶口感到憤怒,於是「大聲咗少少話咗佢幾句」,斥她:「咁即係斷我衣食,我個人覺得唔係咁吉利」。

去年三月八日,X無故進入男休息室,他立即叫X「方唔方便行出去」,期間留意到X「有啲唔開心」。同日下午,當X有份提出讓非消防處人員到尖沙咀消防局協助運送物品,他認為做法不妥,於是「眼神比較兇狠」地向X表達不滿。

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Y曾透過語音訊息向一名姓歐女同事詳述非禮過程,陳辯稱Y不過是試探歐與他的關係,因當日Y曾問過類似問題,被他警告「唔好再炒作」。惟被問及為何有人會覺得他們關係不尋常,他遲疑地答「有時食飯坐隔籬」。控方質疑試探之說根本是被告杜撰。案件編號:KCCC 187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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