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前稱康宏金融控股,下稱康宏控股)前高層人員與商人曹貴子涉嫌串謀詐騙案,昨在區院續審。康宏集團首席人才及企業文化女總監黃雪輝續作供,表示自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於一七年六月到康宏進行大規模搜查後,曹貴子便沒再在康宏出現或出席會議。
三名被告依次是曹貴子(五十五歲)、時任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四十六歲)及時任董事陳毅凱(五十一歲),被控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兩罪。
黃雪輝作供表示,證監會於一七年六月廿八日到公司進行大規模搜查之後,曹便不再出現,亦沒再出席任何會議,黃雖嘗試透過電話訊息向曹就一些工作索取指示,但曹只是簡單地回應。黃亦有就事件向高層了解,但「大家話唔知咩事」。因曹未有再給予公司任何意見,黃遂向管理層建議終止曹當時的高級顧問合約。由於一直未能聯絡曹,公司遂以掛號形式把終止僱用的信件寄予曹。
辯方出示曹於一三年與康宏控股附屬公司康宏財務簽訂的顧問服務合約內容,當中列出曹有決定權、監督投資事宜及管理等權力,賦予曹很大權力。辯方又指,曹與黃之的部分電話訊息顯示,即使二人談及員工薪酬,曹都表示是「advice(建議)」,而非指示。
惟黃不同意辯方的說法,指「老闆唔會畀advice,老闆比嘅就係指示」,而康宏當時的管理層皆都知道曹是老闆。辯方遂質疑到底康宏上下是「知道」曹是老闆,抑或只是「當」曹是老闆,黃則指大部分人都知,反問辯方:「唔係老闆點解要匯報?」案件編號:DCCC 67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