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長青申禁令索償 被告稱同受騙

【本報訊】藝人麥長青(麥包)指遭人滋擾,申請禁制令及索償一案,昨於高院續審。被告黃美芳出庭作供,指自己與麥氏夫婦都是買賣iPhone被騙的受害人,涉案的一百一十八萬元支票,是由她交給生意拍檔作買iPhone之用,但她不知道拍檔把款項存入了麥的戶口,她承認於一五年初曾致電麥包的妻子追數。

強調從無威嚇原告

麥包透過律師盤問被告時指稱,被告當時向他的妻子聲言:「唔畀錢就講畀其他人知,包括曾志偉,會話阿麥生爭我錢,影響到你先生工作同聲譽就唔好啦」,被告表示已忘記有否提及曾志偉,但強調她從無說過威嚇的說話。

被告供稱,她由內地移居香港,她在香港一直從事手機買賣生意,自九七年起已在鴨寮街開公司,亦有做內地手機代理工作,在一次相關活動見過曾志偉,兩人曾合照。麥包的律師指稱,被告於鴨寮街打滾多年,應認識很多「五湖四海」人士。惟被告對此表示「唔敢講(認識)」。案件編號:HCA 25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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