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榮鏗尋法律意見辯駁 稱李慧琼無權主持內會

【本報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會)選舉主席事宜擾攘逾半年仍未解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日前出招「剪布」,以外聘資深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破僵局,但負責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內會副主席、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則另尋法律意見,聲稱現任主席李慧琼無權主持內會。

梁君彥暫不公開法律報告全文

梁君彥早前尋求兩名外間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指因應現況李慧琼有權有責以主席身份召開會議,處理內會嚴重積壓的緊急要務。惟郭昨公開包括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所提供的兩名外聘大律師意見,指在選出新主席前,李的職權只限於處理選舉。郭方的意見亦認為梁君彥尋求的意見會做成大缺口,並有利益衝突和濫權之嫌。

另一方面,梁君彥證實沒有公開整份法律意見報告。他解釋,因部分報告內容涉及法律訴訟,故暫不會完全公開,重申法律意見只是給予立法會主席。被問到郭榮鏗有沒有權力就此作出裁決,梁並沒有回應。而二十二名民主派議員昨聯署去信梁,對部分報告內容被抽走表示強烈不滿,要求梁公開整份法律報告。

儘管現時對內會主席的權限各有演繹,但李慧琼日前已按梁尋求的法律意見宣布,於今早、午召開兩個會議,前者將進行選舉新主席,而後者則是處理內會急務的特別會議。而今日午內會修訂議程,討論由梁尋求的法律報告、秘書處法律事務部報告、三月底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和法案委員會報告共五項議程。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表明不希望會議出現肢體衝突,希望民主派「收手」。民主派議員則質疑,李作為主席候選人,但有權主持會議存在嚴重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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