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赤裸裸的強盜邏輯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日前在記者會中誇誇其談,表明不會支持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理由是外國人也有可能因違反國家安全法而被檢控。這實在太好笑了,甚麼時候香港立法竟要先得到美國同意?莫非美國佬以為自己是太上皇?或者以為香港是美國第五十一州?

世界各地都有國家安全法例,美國尤其嚴厲,動不動就以此為理由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連發動貿易戰和打壓華為也扯上國家安全,以致被人嘲笑世界頭號強國的強烈不安全感不知從何而來。美國佬只准自己有國家安全法例,卻不准香港設立相關法例,這是甚麼道理?蓬佩奧說居港外國人也有可能因違反國家安全法而被檢控,分明是此地無銀三百両,只有做賊的人才會心虛,如果外國人不是在香港從事見不得光的勾當,何必擔心被檢控?難道外國人在美國違反國家安全法例不會被檢控?

美國佬的最大特點不是雙重標準,而是蠻橫霸道。他們一方面炮製《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國內法干預香港事務,另一方面阻止香港就國家安全立法,根本就是赤裸裸的強盜邏輯。正是在這種強盜邏輯之下,美國甚麼都要插手,連香港司法也不放過,竟公然要求港府撤銷對黎智英及李柱銘等人的控罪。他們指香港警方的拘捕行動影響自由和違反《基本法》,但實際上,香港的自由指數遠遠高於美國,至於是否違反《基本法》,更不是美國佬說了算,他們與其多管閒事,不如把時間和精力用於控制本國的新冠肺炎疫情。這場世紀疫症已導致美國逾百萬人感染、六萬多人死亡,蓬佩奧之流還有心情對香港指手畫腳,簡直匪夷所思。

說到底,香港是中國的地方,外國無權置喙。洋人和洋奴愈是阻止二十三條立法,愈證明立法的重要性,既然港府遲遲未能完成憲制責任,中央就應果斷出手,不必看洋人和洋奴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