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國家安全 國法護之

中央擬運用全面管治權解決香港社會存在的,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的突出短板、風險口和致命隱患,這項重要工程不是中央單方面可以完成的,必須得到香港行政、立法、司法領域的全面配合才能「落地」。然而,從香港的結構性問題和局勢來看,中央要得到香港方面的積極配合十分困難,阻力重重,曠日持久,且未必解決。

二十三條立法被阻了十七年,如今中央想再啟動也還是全無把握,香江府衙、行政長官還在陽奉陰違、以拖待變。而十七年過去,香港社會發生的系列事件,反中亂港、「港獨」冒起,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已極為嚴峻和嚴重。在老美已經改變對華政策、視中國為戰略敵人、全方位之戰開打的背景下,山姆大叔利用香港戰場危害中國國安、擊垮中國的發展,已在進行式中,老美部署周密,打擊將愈演愈烈,在此形勢下,朝廷若還是指望香港方面對國安問題就算慢條斯理、按部就班的配合也能完成任務,那是一定落空的。

為今之計,面對的緊迫工作是「止暴制亂」,是堅決切斷反中亂港之人和美英勾結,對他們的叛國禍港行為作出嚴懲,要遏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肆無忌憚,中央就要自己出手,動用國家安全法直接平亂,懲處相關分子。現在,香江府衙已經抓捕了包括黎智英、李柱銘在內的涉嫌參與和組織非法集結的「平暴」對象,但顯然是遠遠不夠的,是解決不了他們危害國家安全問題和犯下的相關罪行的。

回歸二十二年至今,香港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和事及涉嫌犯罪,靠香港的司法和所謂「法治」是只有放縱的,他們只會藉口二十三條立法未成而拒絕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的。事實上,國家安全出現問題,出現短板、風險口和隱患,無論是在內地和香港,都要靠國家的相關法律實施維護,香港並無「治外法權」。而今次反修例風波暴亂造成的危險局勢及反中亂港之徒的所作所為,都令中央以國家安全法「止暴制亂」、嚴懲罪犯,理據更加充分,迅速行動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