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應為港官辦學習班

香江府衙從行政長官到一眾高官對香港《基本法》的認識皆一塌糊塗,錯漏百出,讓人懷疑他們當中有沒有人曾好好看過《基本法》。今次他們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和港澳辦、中聯辦的地位和功能的問題,一再擺了大烏龍,為反對派提供彈藥,把水攪渾,在中央對香港全面管治權問題上製造混亂。

香港回歸二十二年,實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竟是這樣的「港人」獲得中央授權而管治香港,一國兩制寧不走樣變形乎?香港寧不亂七八糟乎?反中亂港之人寧不氣燄囂張、愈戰愈勇乎?

出現這樣的狀況,中央要負很大責任,把五十年不變誤為五十年不管。香港《基本法》頒布後,雖然口頭上也說過要「宣傳基本法」、「要按基本法辦事」,但實際上連對香港行政長官、管治班子不理朝廷的要求也置之不理,中央且從未認真對待這班治港港人對《基本法》根本矇查查或心存抗拒的問題。

於是對《基本法》不認識、不尊重的後果,就是對中央在香港行使管治權、賦有監督權的專責機構——港澳辦和中聯辦的地位作用也十分無知。

林鄭月娥曾經對前中聯辦主任講過「中環西環行埋一齊,幾好呀」,很不以為然,公開場合「詐睇唔到」,拒絕與之握手。所謂相由心生,動作其實亦由心生,這一幕不是很能說明問題嗎?行政長官如此,一眾高官、整個香江府衙又有誰會對「兩辦」代表和行使中央全面管治權當回事呢?有誰會認為自己不懂《基本法》是個問題呢?

如今,這樣混日子恐怕不行了,中央也不會再放手不理也,對《基本法》的普及教育要從行政長官、一眾高官做起。

毛太祖說過,辦學習班是個好辦法,許多問題可以在那裏解決。看來朝廷吏部有必要對行政長官、一眾高官、治港人才,分期分批的舉辦諸如《基本法》學習班、國家意識學習班、愛國主義教育學習班、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學習班等等。此「港人治港」最基本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