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委員會自二○○三年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若公屋居民在兩年內扣滿十六分,房委會會向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運輸及房屋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指出,截至去年底,共有三萬七千多宗扣分個案,涉及三萬二千多戶,累計被扣有效分數十六分或以上則有一百零六戶,其中僅三戶自願交回公屋單位,其餘八十三戶獲發遷出通知書,基於特殊理由而獲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則有廿戶。
而在二○一九年內,有二千四百七十一宗涉及不當行為的扣分個案,較二○一八年的二千七百一十一宗有所下降。當中包括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煙、亂拋垃圾、在公眾地方非法賭博、在出租單位內飼養動物等,這四項不當行為是佔扣分個案數目較多;其中涉及亂拋垃圾的扣分個案,由前年的二百四十二宗,顯著增加至去年的三百一十三宗,增幅近三成;而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亦由前年的五百零六宗,顯著增加至去年的七百廿二宗,增幅逾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