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署外攜燃彈 男生准保禁離港

【本報訊】警方上周一(13日)在葵涌警署附近截獲一名廿一歲男學生,在他攜有的袋中搜獲兩支懷疑汽油彈,並控告他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被收押十天後,昨在西九龍法院提出保釋覆核申請。控辯雙方均表示案件調查有進展,控方不再反對被告保釋,被告最終獲准以二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

被告林偉豪正修讀高級文憑。控罪指,他於今年四月十三日,在葵芳邨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攜有兩支懷疑汽油彈。

控方昨陳詞時指,案件調查上雖然有進展,但證物化驗仍然需時。辯方提出保釋條件時,也提及案件的調查有相當進展。案件編號:WKCC 8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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