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偷口罩自用 無業漢囚三個月

【本報訊】一名無業漢早前在旺角一間藥妝店偷去七盒總值逾一千八百元的口罩,他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盜竊罪。辯方律師求情稱疫情嚴重,奈何被告無錢買防疫用品,但又要出外找工作,口罩用量大,於是偷取自用。惟裁判官認為被告所偷口罩數目不少,故其自用之說是難以置信,遂判他入獄三個月。

四十六歲被告郭偉航,被控於三月二十日,在西洋菜南街的龍城藥妝內偷竊七盒口罩,共值一千八百七十元,屬偉峰亞洲有限公司的財產。

案情指,當日下午五時許,被告從貨架取下七盒口罩並放進環保袋內,沒有付款便離開。藥妝店職員見狀即時追出截停被告並交給警方處理。被告在警誡之下稱「我無偷,我唔記得畀錢啫!」,其後遭揭發根本身無分文。

數量太多 官拒相信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未婚,但其胞兄為智障人士,須由他照顧。被告因為窮困,疫情下沒有足夠金錢買口罩,故偷取自用保障健康。裁判官聞言反問:「七盒口罩,三百幾個用成年?」辯方解釋指該些口罩是被告與胞兄共用,出於衞生原因,他一般每隔數小時更換一個。律師又透露被告正積極外出尋找工作,冀能改善生活。案件編號:WKCC 65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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