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侍應在飯敍中認識一名內地女子,兩人飯後再到海旁喝酒聊天至凌晨,惟當女方正要離去之際,他不但阻止,更拾起磚塊襲擊女方頭部十數次,致女方臉部重創及多處骨折。男侍應早前於區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昨求情稱願支付女方兩萬元作補償,以表歉意,卻引發女事主的母親感不滿,她指事主在香港已花十八萬元醫療費用,還要繼續在內地覆診。法官則強調法庭今次只處理刑事案件,不會處理民事申索,並需時考慮判刑,將案件押後至五月四日判刑。
二十四歲被告伍康華,承認於前年十二月二十日,在西貢翠塘花園外近勝記海鮮酒家附近,傷害當時二十七歲的楊姓女事主。事主的母親昨親身到法庭旁聽,並提供事主近照,顯示她上唇及額頭仍有傷痕。
辯方求情指,案發期間被告正辦理離婚,他因將失去妻子和女兒而情緒受困擾。他當晚在飯局喝了不少啤酒,並對事主一見鍾情,又認為兩人互有好感及獨處期間「有啲親密動作」,誤以為可更進一步,遂想與事主另覓地方進行性行為,但事主不願意,他想表達愛意「錫吓佢」,事主卻大叫及咬他耳朵。被告受酒精影響,又感再被背叛才會傷害事主。案件編號:DCCC 53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