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涉騙證監案復審

【本報訊】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於一二至一三年出任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期間,涉嫌串謀詐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張否認串謀詐騙及欺詐兩罪,案件今年一月初在區院開審,但法庭其後因應疫情,自今年一月底已暫停審訊,直至昨日才恢復審訊。前年承認串謀欺詐罪的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昨繼續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蔡同意辯方所指,稱證監會對商交所陷入財困一直知情,更數度放寬商交所財務要求,因此管理層並無動機為保牌照而向證監會說謊。

蔡供稱,商交所本來想開拓更多的商品買賣種類,以增加交易佣金收入,惟證監會堅持商交所在引入更多商品之前須改善財務,結果商交所營收持續低企,財務狀況屢不達標。為了融資,商交所曾經要求原有股東供股。

認受查曾作失實陳述

蔡表示,內地商人戴麟懿於一三年承諾注資兩億美元,並承諾於同年四月底將其中約兩億五千萬元先存入商交所戶口,當時蔡以為公司漸見曙光,但戴的支票最終彈票,同年五月張決定向證監會交回牌照。蔡昨強調,他沒有跟張震遠一起討論過瞞騙證監會,他只是「跟從張生指示做嘢」,但他承認為免證監會進一步查問,自己在受查期間曾作出了一些失實陳述。案件編號:DCCC 71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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