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樓上吧涉違停業令 三負責人保釋候訊

【本報訊】港府四月初頒令,勒令酒吧及公眾娛樂場所等處所停止營業十四天,措施後來延至四月二十三日。繼上周四有尖沙咀樓上吧負責人因違例被判囚七日後,再有兩間位於同區的樓上吧,被揭發無視停業令,在復活節假期時照舊開門營業,合共三名酒吧負責人分別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三名被告昨分兩宗案件在九龍城法院提訊。他們暫時毋須答辯,分別押後至五月十八及二十五日再訊。各被告准以五千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索法律意見 下月再審

其中一案涉及兩名被告,包括四十一歲男子林鉑泓及四十九歲女子吳騰。林報稱是酒吧東主,吳則是持牌人及經理。他們被控於今年四月十日,在金馬倫道四十二至四十四號華懋金馬倫中心三樓「Virgo」酒吧內,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五百九十九章附屬法例F第8(1)條發出的指示、就該處所而適用的指示,即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必須關閉。該案押後至五月二十五日再訊,讓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另一案件的被告是四十二歲男子梁立仁,他報稱是酒吧東主。他被控於四月十一日,在金馬倫道二十六至二十八號金壘商業中心四樓「BarBe」內,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而無遵從相關規例,即該處所必須關閉。他沒有律師代表,向法庭表示尚未準備好答辯,故申請把案押後。裁判官應其要求,把該案押後至五月十八日再訊。案件編號:KCCC 602,6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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