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追究議員拉布責任

特區立法會長年被泛民「拉布」玩殘,去年中又受到示威衝擊停開進行維修,十月復會,內務委員會至今召開十四次會議,仍然未能選出主席,導致十四條法案未能審議,逾八十條附屬法例未及跟進。立法會癱瘓,政府多個大型工程撥款一拖再拖,嚴重影響各行各業的生計,工友們手停口停,家中黃口無飽期,瀕臨糧盡絕望,冤有頭,債有主,當然會認清楚靠害他們的議員。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近期成為眾矢之的,負責主持內會主席選舉卻助紂為虐,造成拉布拉不完,主席選不到。港澳辦和中聯辦日前先後發稿,譴責郭榮鏗及反對派議員拖延選出內會主席,是違反議員宣誓,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各界力促政府追究其法律責任,甚至取消議員資格。

泛民主派沆瀣一氣,反駁兩辦干預香港事務,違反《基本法》,高呼「一國兩制」已死云云。這番話出自泛民口中,確實是賊喊捉賊。若兩制壽終正寢,反中亂港的議員「必記一功」。另外,無能政府也是幫兇,縱容反對派勾結外部勢力搞亂香港,從來沒有認真對付,現在反而要京官主動開口,實在情何以堪。

泛民在立法會是少數派,票不如人,受制於人,本應無話可說,卻整天以弱者姿態示人,以顯示拉布是迫不得已,博取市民同情。但一次又一次的拉布行為,癱瘓立法會,證明泛民「攬炒」包藏禍心,林鄭說「鐵證如山」,其實說得遲了。拉布只有破壞,毫無建設性,作為議員,這是最可恥的政治手段。黑暴和疫情夾擊,香港百廢待興,救市還來不及,反對派還要踩多腳,居心險惡,政治凌駕民生,置七百萬人福祉於不顧,不用任何審判,在道德上已是滔天罪行。至於刑事罪責,執法部門當然要跟進調查,絕不可姑息。可是案件若去到律政司,會不會又上演「執法拉人,律政司放人」的鬧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