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港鐵設施案欲認罪 侍應須賠26萬 申押後獲批

【本報訊】去年九月有人在旺角站聚集,要求港鐵交出八月三十一日的閉路電視片段,期間一名男子涉嫌破壞站內設施,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再訊。雖然被告欲承認控罪,但因為涉及二十六萬元的賠償,他需就此諮詢法律意見,申請押後獲法庭批准。

稱已破產 還押下月再訊

辯方律師昨知會法庭指被告將會認罪,但因為港鐵評估案中損失逾二十六萬元,被告須作出賠償但他已破產,故需時了解相關法例,並給予被告法律意見。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五月十三日再訊,由於被告沒申請保釋,他須繼續還押監房看管。二十九歲的被告容志強,報稱任職侍應。他被控於二○一九年九月六日,在港鐵旺角站近E出口大堂內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六部出入閘機、八部售票機、一部電視螢幕、一個八達通機、一部閉路電視及一支光管。案件編號:WKCC 364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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