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有汽油彈 17歲男生入勞教中心

【本報訊】網民去年十一月十一日發起「黎明行動」呼籲「三罷」,示威者堵塞多條主要道路和破壞港鐵設施,警方當日清晨接報指屯門一個輕鐵站遭破壞,前往調查途中截停一名逃跑的男學生,並在他拋棄的物品中,檢獲一支汽油彈和一把錘。該名男學生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昨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認為他因守法意識薄弱才犯案,但相信他已深切反省,接受紀律訓練對他有脾益,判他進入勞教中心。

求情指案發後努力學習

辯方求情指,十七歲蔡姓被告本質不壞,因一時錯誤才犯案,他在案件發生後仍努力學習,還押後亦遵守規矩、合作有禮,報告對他亦有正面評價,希望裁判官判他進入勞教中心,好讓他有機會趕及今年九月開學。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報告指,被告升中後因貪玩,成績和操行均退步,更一度停學,直至去年九月才在青年學院繼續學業。裁判官經考慮後決定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案情透露,警方於案發當日清晨四時許接報,指有人破壞輕鐵銀圍站,前往調查途中遇到被告等三人正在攀爬澤豐花園的圍欄,三人看見警員後即時逃跑,途中被告將一個袋和一把錘子拋棄在地上。未幾他被制服,警員稍後在袋內發現一支汽油彈,警誡下他保持緘默。案件編號:TMCC 217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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