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佔中)事件落幕近六年。七名警務人員襲擊曾健超案件,其中二人上訴得直,餘下五警獲減刑,近日終審法院拒絕五警的上訴申請。案件告一段落,但佔中的四十八名主要搞手,僅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在內的九人罪成,其餘三十九名佔中搞手,包括被指是佔中「幕後黑手」及「金主」的壹傳媒黎智英,至今仍逍遙法外。
高院上訴庭去年裁定七警中,其中二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和刑罰,餘下五警獲減刑至監禁十五至十八個月。該五警早前提終審上訴申請,終審法官認為看不到上訴方有可爭辯的議題提出上訴,遂拒絕受理。
佔中的四十八名主要搞手,僅戴耀廷在內的九人罪成。而當年同樣公然參與佔中的黎智英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內的三十九名佔中主要搞手,至今仍未被帶上法庭。
有議員指佔中案證據確鑿,質疑律政司效率低及兩任律政司司長投鼠忌器,「放生」有關人士,令法治無法彰顯,並指應盡快依法追究佔中搞手,為現時社會動亂帶來阻嚇作用。
根據警方數字,警方於佔中期間拘捕逾千人,其中二百多人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有一百六十九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一百二十七人被定罪及四十二人須簽保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