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指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始終是「突出短板」,關鍵時刻會成為致命隱患。對於在國家安全面前,法律應該讓路,多名議員均表示認同,並指國家安全十分關鍵,特區政府需堵塞法律漏洞,而曾出任保安局局長的議員葉劉淑儀更強調,法律「並非」讓步予國家安全,而是草擬的時候已表明當中意義。
葉劉淑儀指法律並不存在阻撓國家安全,認為特區政府可完善當中的「空隙」,但現時完全沒有分裂國家的法例和相關罪名,較難追究提倡「港獨」等涉嫌分裂國家的分子,故建議政府研究新法例。她又指現時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叛國罪、煽動罪及間諜罪三種,相關罪行已是回歸前訂下、相當古老的法例。她亦承認在二○○三年推動的《基本法》二十三條已過時和不夠全面,若當年成功立法,到現時仍要修改。
對於在國家安全面前,法律應該讓路,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認為合乎邏輯,因為沒有國家,所有法律都沒有意思,現有法律應作調正或更改,以完善國家安全。建制派議員李慧琼指國家安全和法律之間並無矛盾,市民需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維護國家安全,如政府察覺有國家安全漏洞,並不能坐視不理,又表示政府應積極創造二十三條立法條件。
工聯會會長吳秋北亦指本港部分青年人有港獨思想,而香港沒有經過脫殖,導致國家安全意識不強,加上近年顏色革命威脅,更需要加強國家安全教育。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指一國兩制下,一國是基礎,理應首要保障一國的安全,又指沒有國家安全法會影響其他法例如《國歌法》,甚至造成去年的修例風波。
不過,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中央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箝制香港市民的思想,又稱在國際眼中,香港是面向世界「最佳的跳板」,卻被駱矮化成「突出的短板」。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指現時所謂法治只是為推動國家的政策,而非尊重人民的權利。另外,全體法律界選委發出聯合聲明,指中央政府任何試圖干預香港本地事務的行為均可能觸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呼籲避免作出任何會被視作干預或削弱香港司法獨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