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兼職男侍應在上周於旺角一間樓上酒吧的洗手間內,涉嫌強姦一名女童,事後被捕。男侍應昨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控一項強姦罪,暫時毋須答辯,還押至六月八日轉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涉案廿三歲被告鄒嘉朗(廿三歲),被控於本年四月九日,在旺角新興大廈內一間不知名樓上酒吧的洗手間內,強姦女童X。控方昨在庭上申請將案押後,以待檢驗女事主與被告的衣服及相關手機通訊紀錄等。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時指他任兼職侍應,提出以十萬元現金及被告父親的五萬元人事擔保做保釋金,但最終被法庭否決,被告須繼續收押看管。據悉,被告認識年約十五歲的女事主。
架着眼鏡的被告昨戴口罩出庭,個子瘦小的他,外形看似較其實際年齡為小,他應訊時表現平靜,並以微弱聲線表示明白控罪。當辯方表示他父親亦有到庭時,被告一度望向旁聽席找尋父親蹤影;當得悉不獲保釋被押往羈留室時,他亦再度望向旁聽席。案件編號 : ESCC 58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