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於二○一七年大肆宣揚自己在街頭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聲稱遭人在他兩邊大腿釘上共廿一口釘書釘,復再遭迷暈棄於西貢。事後他被揭發「作古仔」,去年經審訊後被裁定報假案罪成,判囚五個月,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原訟庭於本月初駁回其上訴,他需即時入獄服刑,他已表明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而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他將再度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有關保釋申請的聆訊將於今日在高院進行,由法官李運騰處理。
現年四十五歲的林子健,被控於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在瑪麗醫院內,向一名偵緝警員訛稱他在同月十日於油麻地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一段砵蘭街被人擄走,明知說法不實仍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原審裁判官於去年三月裁決時指,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肯定林聲稱被擄之事從無發生過,整件事都是林「自編、自導、自演」,直斥林蓄意公開虛假遭遇,令社會誤以為有內地執法部門跨境鬧市擄人,引起社會不安和恐慌。案件編號:HCMA 1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