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聚令殺到影壇 拍外景四人以上須申請

【本報訊】為阻止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政府上月底推出禁聚令,禁止多於四人在公眾場所聚集,不過「於工作地點工作」則不受此限。日前有傳電影界工作人員接獲電影服務統籌科通知,申請外景拍攝時人數將不能多於四人:統籌科昨日指出,如攝製隊確有必要在指明期間於公眾地方進行聚集的拍攝工作,必須先作聯絡,並取得不反對通知書,方能拍攝。

電影《手捲煙》劇組人員透露,接到當局回覆,指因疫情問題,建議劇組盡量避免進行外景拍攝,如攝製隊有必要在公眾地方進行四人以上聚集的拍攝工作,須先向電影服務統籌科聯絡,需取得不反對通知書,以及政府機構如運輸署等得悉及同意有關安排;而拍攝時亦需遵守七項防疫條款,包括所有工作人員須簽署健康聲明、演員在非正式拍攝期間也應佩戴外科口罩。

業界:批准所需時間值得商榷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會長田啟文認為,現階段拍攝外景需備案申請屬於可以理解及接受,「只係申請後,回覆時間嘅長短同埋若有關方面反對,會唔會有其他建議向劇組提供?呢啲都係值得商榷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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