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六月反修例爭議持續至今,仍然餘波未了,公務員事務局回覆議員有關財政預算案書面問題,指截至今年二月底為止,涉嫌參與反修例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並正接受警方調查或被起訴的公務員有四十三人 ,至今有四十二人已被停職,當局以避免對相關司法或紀律程序造成影響為由,拒絕提供被捕人員的進一步資料。
有關公務員停職安排,當局指一般來說,停職人員如被落案起訴,可被扣起不多於一半的薪酬;如該人員因干犯嚴重刑事罪行而被定罪,則當局可全數扣起其薪酬;如該停職人員最後在紀律程序中被處以免職懲罰,則被扣起的薪酬會被沒收;該人員如被處以免職以外懲罰,可按當局認為合適的比率獲支付因停職而被扣起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