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二千萬貸款 女董事候懲

【本報訊】一間沒有實質業務的中小企,其兩名男女負責人涉嫌以假文件騙取五間銀行逾二千萬元貸款及銀行信貸,再訛稱公司一年營業額達八千二百萬元,以申請「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成功令工業貿易署及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作為該些銀行貸款的保證人。二人去年被廉署起訴,女被告昨於區院承認十四項串謀詐騙罪,還押至四月十七日判刑。

四十四歲女被告吳小儀,承認於一○年至一三年間,串謀詐騙五間銀行、工業貿易署及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同案六十七歲男被告黃炎華,於去年十一月沒有到法庭應訊,已被法庭頒令通緝。

案情指,吳於○九年受邀成為涉案南光企業有限公司的董事,但該公司實際則由另一人負責運作,實際東主亦另有其人。吳曾按指示在申請表等文件上簽署,並於涉案期間串謀他人,以假的審計報告及銀行文件等,向五間銀行申請三十多筆貸款及信貸,涉款逾二千二百萬元。案件編號:DCCC 8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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