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控3書商 涉教科書合謀定價

中小學教科書的定價近年受到關注,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展開調查後,於昨天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競審處),控告三間零售商及一名總經理違反《競爭條例》規定下的「第一行為守則」,要求法庭判處各被告罰款,並取消該名總經理的公司董事資格。競委會指,涉事零售商合謀訂立透過學校賣書的折扣上限,並定下規則防止互相「撬客」,雖然該合謀安排是在《競爭條例》於一五年十二月生效前訂立,但涉事零售商在《競爭條例》全面生效後繼續執行、參與該安排,仍可能違法。

四名答辯人依次是天利行書局有限公司、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聯合出版(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天利行的總經理許超明。入稟狀透露,聯合出版全資持有商務印書館、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和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俗稱「三中商」),許超明是天利行的總經理,他也是由教科書零售商組成的商會「教育圖書零售業商會」(下稱商會)的會長。

入稟狀指稱,按香港的教科書市場慣例,零售商除了會在門市賣書外,亦會以較街價低的折扣率向學校競投出售教科書,以吸引學生透過學校買書。零售商於一一年在競投學校賣書合約時出現減價戰,同年商會為此開會商議,會長許超明便已「呼籲」同業避免「不健康」及「惡性」競爭,並向會員「建議」在標書提出折扣上限。另外,如果某間學校過去一直聘用某零售商,其他同業不得開出更優厚的折扣,零售商一旦以優惠折扣「撬走」同業舊客,商會將作出懲罰。商會於一三年再開會,除了保留上述做法外,更減少給予學校的折扣上限。

與「三中商」負責人茶敍 交換消息改出價

入稟狀續指,「三中商」於一六年以較優惠折扣「撬走」多間原先使用天利行的學校。許超明於是在同年五月十八日,約了聯合出版的副總裁李家駒「飲茶」,而「三中商」的負責人都有出席,席上李家駒「指示」商務印書館不要「搞事」。「茶敍」之後,天利行與聯合出版仍不時就各自向學校出價的問題交換消息,甚至因而更改出價,務求遵守不「撬客」的協議。

指違反《競爭條例》 要求罰款撤董事資格

競委會認為,答辯人進行上述的行為,已構成合謀定價、圍標的反競爭行為,違反《競爭條例》所訂的「第一行為守則」。競委會因此要求競審處裁定答辯人違規,並須據條例支付罰款。而許超明作為天利行的管理人,已符合條例中「董事」的定義,故競委會亦要求競審處發出取消資格令,禁止他擔任管理職務。案件編號:CTEA 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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