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工疑妻子紅杏出牆,趁妻子入睡房更衣向她淋潑通渠水,令她全身過半皮膚化學燒傷,面頸留疤毀容。該裝修工本欲跳橋自殺但最終自首,早前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液體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監八年。
現年五十九歲被告劉慶球被控於前年十月十五日,於筲箕灣興東邨的住所內,向五十歲妻子淋潑硫酸。法官昨引述女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她事後飽受身體痛楚及心理壓力,要靠止痛藥及安眠藥助眠,起初更不敢入房只敢「瞓廳」。她並患上驚恐症及創傷後遺症,會無端哭喊起來,又不敢面對自己的容貌及與人有眼神接觸,不但難以找工作,臨床心理學家相信她的復康之路會相當漫長。
法官認為,被告預先在房內藏起通渠水,是蓄意對妻子造成恐怖且嚴重的傷害,妻子受襲後苦叫求救,他亦只有冷眼旁觀。雖然妻子有寫求情信,但法官認為她只是為了子女着想,乃念被告對家庭的貢獻,而非出於對被告的原諒,反之她對他仍然嬲怒,故法庭不會因她的求情給被告減刑。案件編號:HCCC 2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