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生索8‧31天眼片段獲批 港鐵7日內須交出

【本報訊】教育大學學生會時任會長梁耀霆,聲稱於去年八月三十一日晚在港鐵太子站遭警方襲擊和非法禁錮,並透過法律訴訟向港鐵索取當晚太子站和荔枝角的閉路電視片段,以供他向警方索償。高院昨頒下判決書,指若梁的說法屬實,事件便涉及嚴重違法行為,並下令港鐵須在七日內交出相關的片段,但同時表明梁只可把片段用作控告警方,未經法庭批准,不可複製或公開所得片段。

根據申請人梁耀霆的說法,梁當晚乘港鐵到太子站與朋友會合,到埗後得悉太子站將緊急關閉,遂搭扶手電梯離開月台,途中扶手電梯被煞停,警員在電梯兩端現身並追打乘客,制服多人。警員指示電梯上的人蹲下,有防暴警察用警棍把梁的左手打致紅腫,另有警員踩着蹲下乘客的背部走下電梯,梁背部亦多次被踩。

只可用作對警方採取法律行動

警方當晚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梁,並用膠帶將其雙手反綁在背後,再安排梁乘搭港鐵到荔枝角站,再轉送往警署,梁最終於九月二日晚上獲警方無條件釋放。梁耀霆指警方襲擊、非法拘捕和禁錮他。

港鐵早前反對交出片段時指,港鐵在事件中只是旁觀者,並無促成梁指稱的非法行為,由於警方已透過手令取得片段,梁可向警方索取片段。

法官在判決書中駁斥港鐵的說法,指當晚警方是接到港鐵報案,才到車站執法,加上港鐵事後安排列車運走被捕人士,即梁所稱遭非法禁錮的時段,故港鐵並非單純的旁觀者。

法官又指,梁於去年底曾要求警方公開相關片段,但遭拒絕,並叫梁向港鐵索取片段,故可預期梁一旦對警方採取法律行動,警方也不會自願交出片段,基於公義,故下令港鐵須在七天內交出去年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十時四十分至九月一日凌晨一時半的太子站片段,以及荔枝角站由九月一日凌晨一時二十五分至凌晨二時的閉路電視片段。

梁昨形容今次裁決是小勝利,他將與律師團隊研究片段,再採取進一步行動。港鐵發言人則表示已知悉和尊重法庭的判決,並正研究法庭命令的內容,以作出適當的安排及跟進。案件編號:HCMP 144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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