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非法集結准保 須守宵禁令
二人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四月廿二日再訊,並准他們以五千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須到警署報到,要遵守宵禁及禁足令。
控罪指十六歲姓林男學生及四十九歲的消防員陳瑞文,於去年十一月十日,在旺角彌敦道和山東街參與非法集結。控方指會將本案與另外兩宗同日發生的案件合併,並交區域法院審理。
該兩案亦涉及一名消防員,卅三歲消防員方志雄被控同日在旺角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四支汽油彈、一支鐵筆、一個鐵錘及一把摺刀。案件編號:KCCC 42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