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收入民事法援律師 去年袋854萬

【本報訊】有經濟困難的市民如有法律需要,可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署方會協助申請人安排律師上庭,申請人亦可選擇私人執業律師做代表。法援署資料顯示,去年民事法援案件執業律師最高一位收取律師費高達八百五十四萬元,較前年最高一位的六百六十九萬元增兩成七,金額是過去五年最高。

法援署指律師費增加是因近年批出的法援個案,大部分涉及較複雜法律爭議,律師需更多時間處理訴訟,加上律師及大律師收費前年起有增加。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時指,去年首三位民事法援案律師均收取逾六百萬元律師費。最高一位收取八百五十四萬元;而第二位及第三位分別收取約六百六十萬元及六百○七萬元律師費,金額較前年增加分別一成一及半成。去年民事法援案收取最多費用的大律師,首位金額達三百三十一萬元,第二位約二百六十五萬元,第三位約二百一十六萬元,數字均按年上升。

刑事案大律師 最高年賺376萬

至於去年處理刑事法援案件的律師及大律師,最高三位收費都創過去五年來新高。最高收費大律師收取達三百七十六萬元、第二位約二百八十萬元、第三位約二百七十二萬元。而最高收費的律師收取一百七十五萬元,第二位約一百六十二萬元,第三位約一百四十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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