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政府推動環保及無障礙交通政策,政府計劃在港推廣「低地台小巴」及「電動小巴」,但現時市面上大部分電動小巴及提供無障礙設施的小巴車種,其車身長度及重量都超出法例限制。政府擬修例將小巴車長限制放寬至七點五米,重量限制放寬至八點五公噸。小巴業界指,放寬限制有助增加車種選擇,有利業界經營,但認為政府若想「低地台小巴」在港普及,應補貼業界買車及營運。
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現行法例訂明小巴車身長度不得超過七米,但現時市面上大部分較環保,或提供無障礙設施的公共小巴車種的車身長度都超出法例規定,例如低地台小巴,需靠運輸署署長運用酌情權豁免才能引入本港使用。
文件顯示,為推廣「無障礙運輸」,政府已於一八年展開可供輪椅上落的低地台小巴試驗計劃,已有兩條醫院小巴路線試行低地台小巴,運輸署將於今年上半年檢討計劃成效,若發現可行將與業界商討進一步推廣低地台小巴。運房局建議修例將小巴車身長度的限制放寬至七點五米,以便引入更多較高環保效益及提供無障礙設施的小型巴士車種,同時加強小巴市場的良性競爭。
此外,政府計劃引入電動小巴,惟現時法例規定小巴車身最高重量限制為五點五公噸,而電動小巴因為配備電池而較一般小巴重,並超出法例限制,因此當局建議一併修例將小巴車身最高重量限制放寬至八點五公噸。
參與低地台小巴試驗計劃的進智公交行政總裁陳文俊表示,放寬限制有助增加車種選擇,業界可按營運需要而選擇合適車種。但他指,低地台小巴的車價較一般小巴貴兩倍,而且計劃容許輪椅使用者預約低地台小巴,相關預約會令到小巴每日減少約兩成半營業額,加上駕駛低地台小巴的司機需協助輪椅使用者上落車,營辦商需支付其較高的工資,導致整體營運成本增加約一成六。他指,若政府想「低地台小巴」普及,應補貼業界買車及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