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終審法院早前就兩名治安警警員涉嫌組織犯罪集團,受賄協助非法入境者不法進出澳門,裁定罪成分別判囚十二年和十九年,兩人目前正在監獄服刑。澳門保安司辦公室網站昨日通報,治安警察局已完成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於上月十七日批示,對兩人處以撤職處分。
案件於一七年八月揭發,兩名警員被指在一六年至一七年駐守路氹邊境站期間,分別十七次及十次基於私人關係和收取利益下,協助禁止入境人士進出澳門,並提供逗留澳門期間的接載護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