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0公僕涉參與黑暴被拘

【本報訊】公僕知法犯法參與反修例暴亂,有逾四十名公務員因牽涉非法公眾活動被捕,當中三十一人被停職,五人被起訴。據了解,近六成被捕公務員為紀律部隊人員,消防處佔最多,共有十一人被捕。

公務員事務局年初表示,截至去年底,有四十一名公務員因牽涉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連同今年一月在屯門涉嫌貼連儂牆「斷正」的警員,以及昨日提堂的炸彈案其中一名政府合約僱員,即至少有四十三名公務員或政府合約僱員被捕。由於不少被捕後獲保釋的人士沒有通知其所屬部門,故公務員被捕人數或不止此數。

消防處共11人 佔最多

據了解,被捕人數居榜首的消防處有十一人涉案,其次是食物環境衞生署及水務署各有三人,路政署有兩人,其餘郵政署、社會福利署、司法機構、地政總署、環境保護署、運輸署、房屋署、機電工程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入境事務處及警務處均榜上有名,各有一人被捕。

檢控方面,消防處有兩人被起訴;水務署、路政署、入境處各一人。

公務員事務局當時表示,政府已多番告誡公務員切勿參與非法活動,公務員若干犯刑事罪行,除受法律制裁外,政府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有立法會議員及學者批評被捕人士一邊領公帑,另一邊與政府對着幹,吃裏扒外,行為可恥。違法公務員應被解僱,且永不錄用,廉政公署亦要調查有否公務員收受利益,通風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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