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僱員涉土彈案

反修例風波發生至今九個月黑暴仍未止息,警方日前拘捕多人涉嫌與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等三宗爆炸案有關,部分更被指擬於周日的科大男生周梓樂悼念活動中,發動炸彈襲擊傷害警員。包括一名政府合約僱員在內的六名被捕男女,遭落案控以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當中三人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昨於沙田法院提訊。

案中涉及四名男被告,分別是卅六歲無業漢何卓為、廿五歲裝修工李嘉濱、廿七歲保安員吳子樂和廿九歲程式設計員張家俊。據悉,吳正修讀科大碩士課程;兩名女被告則是廿八歲文員楊怡斯和廿四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

押後至6月再審 待警搜證

六名被告中,昨日只有四人解往法庭應訊,餘下兩人何卓為及張家俊,因仍然留醫而缺席應訊。眾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六月廿六日轉往東區法院再提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閉路電視片段及法證檢驗。四名被告申請保釋被拒,繼續收押看管;至於兩名仍未出院的被告,法庭暫安排二人於周六再提訊。

六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指他們在今年一月至三月期間,在香港串謀、非法及惡意地藉爆炸品引致爆炸。

炸彈擬藏假墓碑祭壇引爆

其中三名被告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包括李嘉濱被控於三月八日,在旺角必發道一二八號宏創方某單位,保管或控制一個爆炸裝置、六百二十四公斤鎂粉、二百七十五公斤鈉、一千六百四十公斤硝酸銨、五十公斤碘化鉀及三瓶通渠水。而吳子樂及張琸淇,則被控於三月七日,在宏創方另一單位保管或控制兩個爆炸裝置、二十克火藥、三個電路板(其中兩個與電池相連)、五十六條電子火柴、十點五千克鎂粉、二千克硫磺、二千克硝酸鹽及兩個電子磅。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有被告承認曾策劃在三月八日將軍澳悼念周梓樂活動中,擺放內藏爆炸品的假墓碑及祭壇,待警方清場時引爆。惟部分被告表示將爭議相關口供的自願性,聲稱是受警員威脅或誘使下作出。

早前報道指,今年一月底及二月初,在明愛醫院廁所、深圳灣口岸的垃圾桶及港鐵羅湖站列車上,分別發生爆炸案或發現爆炸品案件。據了解,三案發生後,均有人在社交平台Telegram頻道承認責任,本案部分被告被指是相關頻道的管理人。案件編號:STCC 46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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