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醫院的已婚男護士趁女病人服藥後昏睡時,扯高女病人的胸圍及上衣至乳房露出,更出手抓她的乳房和舔她的乳頭。女病人迷糊間目睹自己受性侵犯,惟因服藥無力反抗,到翌日才向醫院投訴。經警方調查,揭發被告一晚之內六次單獨進入只得女病人一人的病房,更一共逗留長達二十三分鐘。該名男護士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求情稱被告飽受妻子有外遇的壓力,情緒影響他處事能力。惟裁判官直指本案嚴重,被告破壞醫護與病人之間的誠信,任何說法都不能替被告開脫,判被告即時監禁八個月。
控罪指,三十四歲被告尹柏光於今年五月十三日,在荃灣港安醫院兩度非禮女子X。案情顯示,X在五月十二日晚入院治療,而X身處的病房只得她一名病人,她服用「特敏福」藥後就寢。至翌日凌晨三時,X睜眼看見被告扯高她胸圍和上衣,並抓她胸部接近數秒,她之後昏昏欲睡,至她再睜眼時,又看見被告抓她胸部及舔她乳頭數秒。X早上睡醒後,向醫院投訴事件,警方遂介入調查,並拘捕被告。X的乳房皮膚的樣本經化驗,確認發現被告的DNA。
辯方求情稱,被告畢業於香港大學護理系,他已婚及育有一名四歲大的女兒。辯方指稱,被告近年飽受財政和情感壓力,他的妻子不但理財不善,把供樓的錢花光,致被告需做兼職幫補家計,而且妻子更有外遇,在工作場所結識一名男客人,他們兩人於今年三月發展成婚外情,被告翌月看到短訊發現妻子出軌。
辯方遂呈上一份醫療報告,顯示被告在嘗試抑壓情緒時,患上心境障礙症,即輕微的抑鬱病,又指被告對案件的經過記憶模糊,至今仍想不明犯案的因由。辯方遂望法庭信納「被告從未想過用上述理由做擋箭牌」,惟事件「源頭或許正出於壓力」,冀法庭以較輕方式處理。
裁判官指,本案的重點是護士與病人的關係,被告趁病人不適時非禮她,情節令人憂慮。任何說法都不能為被告開脫,特別考慮被告是一名專業護士,破壞與病人的誠信。以社會服務令的寬大方式處理並不合適,因未能反映案件嚴重性,故判被告監禁八個月。
案件編號:WKCC 386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