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非法養豬 漁署檢29隻

【本報訊】漁農自然護理署昨在元朗八鄉長莆村檢獲一批非法飼養的豬隻,合共二十四隻活幼豬及五隻活成年豬,調查期間並無人士承認管有該批豬隻,該署正繼續跟進調查案件。漁護署指基於公共衞生和動物疫病控制的考慮,會銷毀檢獲的活豬隻,並抽取樣本作非洲豬瘟的化驗。

將銷毀並驗有否非洲豬瘟

漁護署表示,較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人在長莆村非法飼養家畜。經調查後,在上址一空地發現非法飼養活豬隻。漁護署指在香港飼養禽畜及從事有關活動受到《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規管,所有活家畜農場必須持有飼養禽畜牌照,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重犯者最高罰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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