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和劉頴匡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地區直選補選,分別遭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DQ),他們之後向高院提出選舉呈請獲勝訴,但作為「PLAN B」代替他們參選並勝出的兩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及范國威,議席頓時受影響。區、范二人昨到終審法院申請終審上訴許可失敗,即時失去立法會議席,雙雙成為「短命議員」。
兩名上訴人區諾軒及范國威,本來要求終院釐清,在挑戰選舉主任撤銷候選人資格的決定是否錯誤之選舉呈請中,當法庭宣告當選無效之前,應否要考慮當選人是否代替呈請人出選並勝出,從而不一定要裁定本來的選舉結果無效。區諾軒的代表律師負責陳詞,無律師代表的范國威則向法庭表示跟區的立場一致。
至於周庭一方,對於是否要把區諾軒從議席拉下來一事原本保持中立;惟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對此質疑,指既然周庭提出選舉呈請,她必然目的就是要求裁定選舉結果無效,官更明言:「依家唔係玩遊戲,呢個係一個嚴肅嘅法律程序。」最終周庭的代表律師亦同意法庭所述是正確。
由於在周庭申明立場後,「代替出選」之說已不能成立,在無其他上訴理據的情況下,終院當場駁回區、范二人的上訴許可申請,二人亦即時喪失在該次補選中取得的立法會議席。
二人聞判後表示,現時的選舉機制中出現漏洞,因司法覆核之路已封,參選人要挑戰選舉中出現的問題,包括選舉主任褫奪候選人參選資格的決定是否合法,只有選舉呈請一途;但呈請的必然後果就是要推翻選舉結果,令到安排「PLAN B」代為出選的陣營進退兩難,亦擔心選舉主任日後更會有恃無恐,毋須擔心會受法律挑戰而輕率作出DQ之決定。
二人又批評,選舉亂局源於政府,若非政府利用行政措施踢走候選人,就不會出現日後選舉結果不穩妥的風險,並強調即使現時法庭裁定選舉主任出錯,但受罰的不但是呈請人,還包括以「PLAN B」出選成功的當選人,以及投票支持的選民。
案件編號:FAMV 307、3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