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推12措施 惠及港澳人士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深圳前海合作區政府上周六公布十二項措施,為在當地工作、創業及生活的港澳居民提供方便,包括吸引港澳等地的境外醫療機構在當地辦醫、使用在港澳註冊上市的醫療藥物和常用儀器,並支持粵港澳保險公司合作推出跨境醫療保險產品。

改革居留審批 吸專業界別

人才居留方面,前海將推動港澳外籍人才居留審批改革,支持非中國籍的港澳永久性居民在當地工作和生活;港澳居民及家人在當地買樓時,可享受與深圳戶籍居民的同等條件,他們的子女可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參加國內高考。前海的銀行機構還推行異地見證,為香港居民開立境內帳戶,方便資金在境內外使用。

此外,為支持港澳專業界別到前海發展,針對法律界、建築界、保險界分別推出支援措施,包括放寬港澳律師行服務經營年限、允許多間內地與港澳的律師行共同設立粵港澳聯營律師行、促進港澳工程建設專業機構在區內以備案方式執業互認,並支持由港企獨資或控股的開發建設項目,採用香港建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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