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集團專程從南美聘請一名「廚師」來港教導他人以複雜方法製毒,並租用元朗一個豪宅單位作為製毒工場。警方前年取得手令搜查該單位後,在單位內檢獲約十六點三公斤可卡因及大量製毒原材料及工具,若煉製成功,估計可製成總市值約一億五千萬元的霹靂可卡因。警方在單位內拘捕該名秘魯籍男子和三名港人,被捕的秘魯籍男子一度否認對毒品有認識,但最終與三名被捕港人一樣承認製毒罪,法官昨在高院聽取辯方求情後,將案押後至十二月六日判刑,以等候控方呈交進一步資料。
四名被告包括:四十歲秘魯男子Casado Montalvo Omar Esteban,報稱麵包師傅;三十七歲無業漢麥浩文;三十歲方志遠,報稱貨車司機;二十一歲無業漢陳集睦。他們分別承認一項製毒罪。
案情指,警方於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到元朗洪水橋涉案單位搜查和發現四名被告,當時室內充斥火水氣味。警方發現單位內有多個桶,並在單位的不同地方搜獲懷疑毒品、電子磅及匙羹等工具,室內又有數樽寫着提煉硫酸的液體,並有多包粉末,包括氫氧化鈉、碳酸鈉,以及亞摩尼亞等化學品。
經檢驗後,發現單位內有十六點三公斤的可卡因,專家指涉案的可卡因如果經過單位內的化學品提煉後,可以製成總市值約一億五千萬元的霹靂可卡因。
秘魯籍被告向警方否認對毒品有認識,聲稱來港旅遊,並獲朋友安排在涉案單位居住。麥表示受一名叫「軒少」男子招攬,以協助煉製可卡因。方聲稱因欠債二十萬元,被招攬犯案,他被安排用每月一萬八千元租金租用涉案單位,並跟隨秘魯籍被告製毒。陳指稱被中學同學「阿B」招攬,一日有三千元報酬,以協助搬運毒品,並看着該秘魯人製毒及學習。
眾被告昨透過代表律師先後求情。麥及陳的律師均指,他們二人曾向警方提供資料,令原本只被控販毒罪的秘魯籍被告被改控製毒罪,故應獲額外減刑。麥的律師表示,麥受聘時,「軒少」只叫他「睇住個廚房」,故他沒有參與製毒。
案件編號:HCCC 23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