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萬差餉租值反對書 4.1%上訴得直

【本報訊】差餉物業估價署完成審核本財政年度應課差餉租值的三萬九千份反對書,當中一千六百三十份上訴得直,佔整體百分之四點一,成功率與去年相若,租值獲調低的幅度平均為百分之十點九,較去年低約一個百分點。今年上訴得直最多為商舖個案,達九百一十宗,平均減幅為百分之十一點六。

住宅申請僅140宗成功

差估署資料指,今年有四千一百宗住宅的反對申請,僅有一百四十宗獲上訴成功,租值的平均減幅為百分之九點九。寫字樓方面,有八十五宗成功上訴個案,平均減幅為百分之五點五,另有一百八十五宗及五十宗有關工業樓宇及車位的上訴成功個案,平均減幅為百分之六點八及百分之七點一。

二○一九至二○二○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假設物業在二○一八年十月一日空置出租時,估計全年可得的合理租值。在覆核物業差餉估值時,是以同類物業在該估價依據日期左右實際成交的租金水平為依據。樓宇租金在該估價依據日期以後的一般變動,都不會影響今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

該署又指,若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經審核後獲得修訂,該修訂會由本年四月一日起生效。應繳差餉及地租額會按有關更改,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作出調整。如對該署的覆核決定感到不滿,可於通知書發出後廿八日內向土地審裁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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