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洲綠化地偷步填平 規劃署限3個月內還原

【本報訊】新界土地違法填土問題屢見不鮮,規劃署確認落馬洲一幅十二萬平方呎、正在申請改作「農業」用途的綠化土地,在未獲城規會審批前已偷步填平。規劃署周四已向有關土地的註冊擁有人發出的「恢復原狀通知書」,勒令中止有關填土的工程並於三個月內將有關地點恢復原狀。

地盤面積近12萬平方呎

涉事土地位於落馬洲頭西路,根據城規會網頁顯示,申請人於今年十月廿四日向城規會提交申請,要求批給准許於申請地點作擬議填土約一米,以作准許的農業用途。申請地點可從落馬洲路經地區小徑前往,地盤面積近十二萬平方呎。有關申請正開放予公眾提交意見,原定昨日截止,至下月十三日城規會開會審議,但有報道發現有關土地已遭偷步填平。

規劃署回覆表示,有關地點位處於《新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YL-ST/8》的「綠化地帶」內。規劃署在九月巡查中發現,有關地點有填土工程。經過調查之後,有關的填土工程屬《城市規劃條例》定義下的違例發展。規劃事務監督已於本月一日及二十一日分別向有關土地的註冊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及「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中止有關填土的工程,並於三個月內將有關地點恢復原狀。

規劃署強調,根據現行的城規條例,即使有關人士已就該違例發展提交規劃申請,亦不會被視作已採取合理步驟以符合有關通知書的規定。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該地點的狀況。如不遵照有關通知書的規定辦理,規劃事務監督會向有關人士作進一步的執管或檢控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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