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
喬表示中央和特區的權力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基本法》確保澳門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同時又不會成為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以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喬續指,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的關係,是源與流、本與末的關係,兩者沒有矛盾。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中,都不能對立起來,更不能以高度自治權對抗中央的管治權。喬認為,澳門對中央全面管治權和高度自治權關係的認識,從一開始就正確,不曾發生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憲制爭議,更沒有公然挑戰中央權力,充分說明澳門社會有很強的國家觀念和憲法觀念,向世界展示了具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