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房屋問題嚴峻早就不是新聞,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亦有大篇幅着墨,過渡房屋更被視為救命稻草,當局計劃未來三年提供一萬個單位以解燃眉之急。問題是,過渡房屋居住年期短,不少人未能過渡上公屋已要搬走,結果租戶只是由一個徬徨處境過渡到另一個更徬徨的處境,標本不能治。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日前承認,公屋輪候時間愈來愈長,未來兩、三年都不可能縮短輪候隊伍。以公屋輪候冊目前有逾廿五萬宗申請、平均輪候時間五點四年觀之,基層上樓難的問題未來只會愈演愈烈,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港府冀以房屋政策紓解民怨的如意算盤,要打得響談何容易。
以過渡房屋為例,現時全港約有二十個相關項目,合共提供千餘個單位,但由於部分仍在計劃階段,真正應市的單位只有數百個,相對於廿多萬公屋輪候大軍以及劏房戶,連杯水車薪也談不上。更何況,過渡房屋有一定的申請和入住限制,例如必須是已輪候一定年期的公屋申請戶,以及以家庭申請者為主,而且一般由社福機構營運的過渡房屋,入住年期只有短短兩、三年,有租戶到了約滿之日仍未能上樓,擔心要重返劏房而連夜失眠,精神壓力極大。
由此可見,過渡房屋存在一個根本性矛盾,港府原擬幫助公屋申請者在等候上樓期間有家可歸,但租住年期與輪候公屋年期不相稱,不旋踵租戶又要再次面對住屋問題。立法會議員批評港府此舉等同給予基層「假希望」,不可謂不貼切。事實上,曾有團體就過渡房屋進行調查,結果多達九成四人認為未能有效減低住屋壓力,八成八人認為單位數量不足,大部分人贊成延長居住年期及擴展申請對象。問題是,當土地和房屋供應遠遠追不上需求,即使延長過渡房屋居住年期也是無濟於事,除了少數幸運兒受惠,絕大部分無殼蝸牛依然只能望樓興嘆。
很明顯,單靠過渡房屋不足以疏導問題,港府不設法加快公屋供應,問題只會不斷惡化。情況就如久咳不愈的病人,只給他兩片喉糖,根本不可能止咳。要醫治房屋痼疾,必須對症下藥,很可惜,房委會預料明年公屋建設量跌至六千一百伙,即使後年供應量有所回升,仍與長遠房策定下每年三萬多伙的目標相差極大。人們不明白的是,港府明明有很多空置官地丟空養蚊,大埔富善邨附近就有一塊官地丟空二十年,如用來興建公屋,起碼可提供數千單位。有社福機構要求港府定下官地丟空年期上限,到期必須檢討用途,偏偏港府置若罔聞,房屋死結無法可解,何足為奇。
當然,造成今日水深火熱、民怨沸騰的局面,說到底是前人種禍,後人遭殃。房屋痼疾是曾蔭權爵士種下的禍根,他減建公屋停建居屋,政策一味向大財團傾斜,終致問題尾大不掉。單靠已經報廢的林鄭政府根本回天乏力,所謂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提出綠置居、首置盤、過渡房屋等一大堆名堂,無非是掩人耳目的遮羞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