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職工會 兩年收82涉欺凌投訴

【本報訊】醫院管理局被指侵犯員工私隱。職工盟醫管局職工總會過去兩年接獲八十二宗涉及醫管局的職場欺凌個案,包括侵犯私隱、遭同事孤立等。有護士聲稱醫管局侵犯員工私隱,包括自行影印員工病假紙並給其他員工傳閱,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私隱專員公署發信提醒,惟向醫管局投訴不果。工會指出,醫管局的員工投訴機制有不公平情況,如調查委員會成員全由醫院行政總監委任,有「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促請改革。

上司傳閱病假紙 護士投訴後遭孤立

曾於新界東聯網某復康醫院工作的護士文雪瑩指,上司去年在她不知情及未有其同意下,複製其病假紙並給予另一上司傳閱,違反相關條例及醫院規定。她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該署經調查後確認事件違例,向醫管局發信,提醒該局要確保員工個人資料得以妥善保障。惟她再向醫管局投訴時,兩名醫生雖承認有複製病假紙,但最終投訴被裁定不成立。她質疑醫管局包庇該兩名上司,投訴後她慘被同事孤立,最終於今年初被調離原來的工作崗位。

工會又接獲分別來自新界東聯網及港島東家庭醫學部的醫生投訴,指醫管局在醫生不知情下,要求其他員工記錄醫生的診治病人次數及出席部門會議的時間等,涉嫌違反私隱條例的僱員監察規定,相關規定列明需以公開方式進行。工會認為,現時醫管局的投訴機制欠缺工會代表協助員工,調查委員會成員過少,成員由醫院行政總監委任等。調查期間,員工更沒法得到被投訴一方的證供,對員工明顯不公,促請改革現行申訴制度。

醫管局:有既定員工投訴機制 可上訴

醫管局回應指,不宜就個別員工的投訴個案作出公開討論和回應。該局有既定的員工投訴機制,職員可因對待遇感到不滿或不公,按程序作出申訴,亦可就投訴結果提出上訴。員工另就投訴內容的類別,向相關監管機構提出申訴,醫管局會作出適當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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